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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结果公告

项目概况

  • 所属地区 东莞市虎门镇
  • 评标办法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441900028-2025-00949

采购内容

  • 主要内容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
  • 公告时间 2025-11-26 17:49

详细信息

一、项目编号:441900028-2025-00949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314号4栋101室、201室、302室下浮率:10.00%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华商业街8号109室、201室、301室及10号301室下浮率:10.00%

合同包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81号201室下浮率: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1):

服务类(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包1及采购包2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业务主要范围为日常监督性监测业务、指令性监测业务、执法专项监测、水环境水质监测、应急类监测任务以及污染防治类监测业务。1. 中标人必须在计量认证(CMA)有效期及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同时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监测报告,保留原始记录、数据等以便追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2年); 2.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制度,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根据招标人需求,监测时间不仅限于正常工作日,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应在30分钟内对是否接受委托的任务进行确认,中标人在接受委托后,须按双方约定时间组织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仪器到达指定现场,在采样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监测报告送达招标人;对于招标人需要的应急监测或特殊监测任务,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协商临时监测方案,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监测,安排足够的采样人员和设备在50分钟内到达采样现场,并于24小时内出具初步监测数据(除个别特殊数据如BOD、油类等),3天内出具监测报告。另外,对于涉重金属排放的应急或特殊监测任务,做好质控规范(现场平行和实验室平行)。同时,视情况需要,如招标人要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或处理有关事宜时,中标人必须提供专家予以支持; 4. 监测任务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将监测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监测,否则视为违约,立即取消其合同和中标资格; 5.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委托方秘密,不得擅自公布委托方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委托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6. 全面配合招标人开展指令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各类监测任务,并提供技术专业意见; 7.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委托的监测任务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招标人不支付该监测单的交通差旅费; 8. 如因中标人监测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委托部门无法使用该数据进行处罚或依据监测报告作出的行政处罚撤回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施服务费扣罚,具体标准为:扣罚相关监测产生的所有费用;且每发生一宗案件,招标人扣罚中标人30000元服务费,扣罚款项优先从招标人应付的监测服务费中扣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1)分析项目的确定 根据委托任务单要求,以及中标监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承检能力确定分析项目。 (2)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海水、废气、环境空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的采样、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质控要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16〕364号)、《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粤环〔2008〕101号)、《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粤环〔2008〕61号)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省、市有新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按新制度执行。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2):

服务类(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1其他服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包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3):

服务类(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1其他服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东莞市虎门镇(招标人指定地点):虎门镇全镇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项下的要求,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 2、服务范围 3、走航服务要求 4、费用标准 5、主要商务要求 6、技术标准与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服务期限具体起始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满足第二章采购需求项下的要求,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 2、服务范围 3、走航服务要求 4、费用标准 5、主要商务要求 6、技术标准与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碧聪(采购人代表)赵凤姣李志平王海辉张丙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预估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最低收费标准为陆仟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11.1250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21.1250中标(成交)供应商
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30.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1):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1.0015.008.6794.6711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8.6015.008.6792.2722
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10.0090.0033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5.0015.008.8688.864
广东清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2010.808.7661.765
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309.908.6758.876

合同包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2):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8.2015.008.6791.8721
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4.6015.0010.0089.6032
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4.6015.008.8688.4643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6015.008.6794.271
广东清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2010.808.7661.765
广东煜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0.309.908.6758.876

合同包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镇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3):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德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1.2035.009.4485.6411
广东四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409.009.4453.8422
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809.0010.0052.8033
广东慧航天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809.009.4447.2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8522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13A层01室

联系方式:0769-2298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锦涛

电  话:0769-2298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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